学校公告
关于转发《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2012年南粤优秀教师(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)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12-07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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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处室、各年级:
根据市教育局《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2012年南粤优秀教师(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)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我校有“南粤优秀教师”和“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”推荐名额各1名,相关文件挂在学校网站“公告板”并张贴在学校大门旁的“公开栏”。相关工作要求如下:
1、各年级主任根据文件要求及相关条件,认真组织、开展推荐工作,推荐“南粤优秀教师”和“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”各1名,并于
2、
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2012年南粤优秀教师(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)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.doc
关于开展广东省2012年南粤优秀教师(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)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.doc
惠州市实验中学
二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