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公告
2009年高一择校生缴费报到程序
发布日期: 2009-07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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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有关规定,学生学杂费的缴交均采取银行代扣的方式。假如您被录取为我校2009年高一年级择校生,请您按以下程序缴费报到:
1.在建设银行以学生本人姓名开设帐户,并存入①相应分数段的应交择校费、②住宿费等约500元,实际费用由银行直接从新生个人帐户上扣缴;
2.凭存折原件及存折首页复印件到我校领取高一新生录取通知书;
3.入校后,择校生每学期的住宿费均由银行代扣,请不要随意取消或更换帐户。
附: 1.择校生缴费标准
分数段 |
缴费标准 |
备注 |
524.9――534.8分 |
15000元 |
(含三年的学费) |
514.9――524.8分 |
18000元 |
(含三年的学费) |
514.8分以下 |
21000元 |
(含三年的学费) |
2.住宿费标准:380元/学期
惠州市实验中学
二○○九年七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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